為確保您的申請得到及時有效回復,請認真閱讀以下內容。
一、您所申請獲取的信息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中所指的政府信息,即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信訪、投訴、舉報、咨詢、意見建議等,請通過政府信箱、我向省長建言、12345熱線以及紀檢舉報等專門渠道提交。
二、請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前,通過政府網站政策文件、政府公報等欄目或站群搜索工具,查詢所申請的政府信息是否已經主動公開。
三、請通過機構職能欄目查閱省政府各部門(單位)職能職責。涉及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請直接向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如可向發展改革主管部門申請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等信息,可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集體土地征收的相關政府信息,可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棚戶區改造等信息。
四、請按照各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明確的方式提交申請。采用郵政寄送方式的,應在信封正面左下角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提交申請時(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公民須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須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