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蓮花縣蓮江、白馬河河道綜合整治項目設計變更的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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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蓮花縣蓮江、白馬河河道綜合整治項目設計變更的批復
萍鄉市發展改革委:
報來《萍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請求批復亞行貸款萍鄉市蓮花縣蓮江、白馬河河道綜合整治項目初步設計變更報告的請示》(萍發改審字〔2024〕74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亞行貸款萍鄉市蓮花縣蓮江、白馬河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贛發改外資〔2023〕364號)、《江西省評審中心關于亞行貸款萍鄉市蓮花縣蓮江、白馬河河道綜合整治項目初步設計變更報告評審的報告》(贛評審字〔2024〕67號),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變更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
為有利蓮花縣城市建設,根據萍鄉市蓮花縣城市總體規劃、《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亞行貸款萍鄉市蓮花縣蓮江、白馬河河道綜合整治項目可研報告的批復》(贛發改外資〔2023〕364號),考慮蓮花縣城市建設時序、征地拆遷因素并結合工程實施情況,原則同意亞行貸款萍鄉市蓮花縣蓮江、白馬河河道綜合整治項目((項目代碼:2019-360321-76-01-002237)進行變更 ,其變更主要建設內容為:
1.蓮江河綜合整治工程:蓮江河支流下坊水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原整治長度3.45公里,含3座涵閘)已由項目單位另籌資建成,不納入本工程建設范圍,蓮江河綜合整治工程由原批的含其支流下坊水河道共16.77公里調整為13.32公里(蓮江河主流);連江河左岸城東堤LJZ10+400~LJZ10+900堤線調整,并由均質土堤變更為鋼筋砼防洪墻;左岸城東堤LJZ12+450~LJZ12+850由干砌石護坡變更為拋石加固腳+賓格擋墻;右岸(蓮花堤)LJY10+450~LJY13+341已由項目單位另籌資建成,不納入本工程建設;左岸LJZ8+685~LJZ9+865、右岸LJY8+685~LJY10+450堤段防洪標準由10年一遇變更為20年一遇,并相應加高加固堤防,其中加高加固土堤1180米、懸臂擋墻748米、重力式防洪墻330米,石板攔桿防浪墻1907米。蓮江河綜合整治工程變更后新建土堤由原批11.80公里變更為9.90公里、防洪墻由原批0.60公里變更為1.61公里、砼攔板防浪墻由原批0.1公里變更為2.01公里;新增陂壩(蓮花陂)加固1座,新建灌溉、排水涵閘由15座調整為13座(不含下坊水3座涵閘),新建排水涵管10座維持不變;
2.白馬河綜合整治工程:白馬河左岸(白嶺堤)BMZ0+000~BMZ0+450,右岸(楊家堤)BMY1+311~BMY1+487、BMY2+326~BMY2+586堤段由原批土堤變更為防洪墻,相應白馬河兩岸新建土堤由原批9.82公里變更為8.93公里,防洪墻由原批2.52公里變更為3.41公里;BMZ5+500~BMZ5+684增設暗涵;新增下梟橋、沙洲屋橋2座公路橋梁拆除重建工程。白馬河綜合整治工程變更后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為:新建土堤由原批9.82公里變更為8.93公里,防洪墻由原批2.52公里變更為3.41公里;新建引水涵閘3座、排水涵閘4座、涵管13座維持不變;新增過水暗涵0.1公里、改建公路橋2座。
3.景觀綠化與濕地保護工程:南門橋景觀壩調整至蓮花縣黨校附近建設;取消荷博園濕地公園(2.57萬平米)、白馬河濕地公園(3.61萬平米),增設蓮花橋至升坊橋生態提升(13.45萬平方米)、南門橋至漫坊橋生態提升(16.37萬平方米)、蓮花陂下游濕地公園(1.67萬平方米),蓮江南段濱江綠化帶由左岸變更為左、右兩岸,面積增加27.58萬平方米。景觀綠化與濕地保護工程變更后由原批7個節點變更為8個節點,分別為湯渡濕地公園、蓮心生態保育島、蓮江濱河濕地公園、白馬河濱河綠化帶、蓮花陂壩下游濕地公園、蓮花橋至升坊橋生態提升工程、南門橋至漫坊橋生態提升工程、蓮江南段濱江綠化帶等8處景觀綠化、濕地公園,綠化與濕地保護總面積由30.97平方米變更為83.86平方米(含水面)。
二、工程等別及防洪標準
根據《防洪標準》(GB50201-2014)、《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50286-2013)、《萍鄉市蓮花縣縣城防洪治澇規劃》等有關規定,并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工程變更后除蓮江河左岸LJZ8+685~LJZ9+865、右岸LJY8+685~LJY10+450堤段防洪標準由10年一遇變更為20年一遇外,其余整治河段防洪標準及工程等別不變,即蓮江河、白馬河各整治河段(含穿堤建筑物)根據其所在的防洪圈、防護對象,分別采用20年、1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堤防、穿堤建筑物級別分別為4級、5級。
三、設計變更方案
1.防洪堤變更方案
原則同意蓮江河、白馬河河道整治范圍內左、右岸防洪堤變更堤段根據各堤段地形、地質條件,并結合城市建設、景觀綠化,采用均質土堤為主,部分堤段采用漿砌石、鋼筋砼防洪墻、防洪墻+防浪墻的設計變更方案和結構型式:
(1)蓮江河維持原堤線總體布置的基本不變,結合城市土地利用規劃、防洪堤結構型式變化、沿江道路建設,為避免占用基本農田,并滿足防洪要求,對蓮江河左岸城東堤局部堤線LJZ10+400~LJZ10+900進行適當調整偏移,相應防洪堤由土堤變更為鋼筋砼扶壁式擋墻結構型式,擋墻高7.0米,墻厚0.7米,底板厚1.0米;左岸城東堤LJZ12+450~LJZ12+850由干砌石護坡變更為拋石加固腳+賓格擋墻。左岸LJZ8+685~LJZ9+865、右岸LJY8+685~LJY10+450防洪標準由10年一遇變更為20年一遇,相應加高加固堤防,其中左岸LJZ8+685~LJZ9+865采用均質土堤加高加固,堤頂高程為設計水位加安全超高,堤頂寬6.0米,迎水坡坡比為1:3.0,背水坡坡比為1:2.5,采用草皮護坡;LJZ9+372~LJZ10+120、LJZ10+120~LJZ10+450分別采用懸壁式砼防洪墻、重力式砼擋墻+砼攔板防浪墻的結構型式,其中懸壁式砼防洪墻748米、重力式砼擋墻330米,砼攔板防浪墻長1907米(含部分匯合口白馬河堤段)。
(2)白馬河左岸(白嶺堤)BMZ0+000~BMZ0+450,右岸(楊家堤)BMY1+311~BMY1+487、BMY2+326~BMY2+586堤段由原批土堤變更為重力式漿砌石擋墻,擋墻高3.0~4.0米,堤頂寬3.0米;為保障農田灌溉,BMZ5+500~BMZ5+684灌溉渠道改為暗涵,暗涵采用單孔砼矩形箱涵結構型式,箱涵長100.0米。
2.穿堤建筑物變更方案
(1)蓮花陂加固方案
鑒于蓮花陂由于年久失修,溢流面表層砼老化剝蝕、骨料裸露、裂縫眾多,掏空破損嚴重,無沖砂孔,存在安全隱患。同意對蓮花陂進行加固并原則同意已實施的陂壩加固方案,即利用原有壩體,鑿除老化破損表層,在現有陂壩溢流面及上游面增設C25鋼筋砼面板,下游增設消力池,并分別在右壩段、左壩段各設置2孔、3孔沖砂孔,沖砂孔單孔寬1.5米、高1.3/2.7米。
(2)穿堤涵閘(管)變更方案
為滿足沿線灌溉、排水要求,根據當地群眾要求并結合工程實際情況,考慮蓮江河支流下坊水整治河段中的(KJ2+625、KJ3+250、KJ3+400、)3座涵閘、蓮江河右岸(蓮花堤)LJY10+450~LJY13+341整治河段中的(LJ10+850、LJ11+150、LJ13+150)3座涵閘已納入其它項目實施,原則同意本工程穿堤建筑物變更設計,其中蓮江河左岸城東堤由于LJZ10+400~LJZ10+900局部堤線調整、堤防結構變化,原位于LJZ10+900的灌溉涵閘相應調整至LJZ10+450處,其結構型式、孔數和孔口尺寸不變;由于蓮江右岸LJY8+685~LJY10+450堤防加高加固,為滿足排澇要求,右岸LJY9+740堤段增設1座排水涵,采用單孔3.0米2.0米鋼筋砼方涵結構,采用鑄鐵閘門,配套啟閉機啟閉。變更后蓮江河穿堤涵管(閘)由原批25座變更為23座(排水涵閘12座、灌溉引水閘2座、排水涵管9座),白馬河穿堤涵管(閘)不變,仍為20座(排水涵閘4座、灌溉引水閘3座、排水涵管13座);下坊水3座涵閘不納入本工程建設,由其它項目實施。本工程穿堤涵管(閘)由原批48座變更為43座。
3.景觀壩變更方案
為有利蓮花縣城市發展,提升蓮江河沿岸景觀品質,根據該項目可研調整批復和工程實施情況,原則同意原南門橋景觀閘壩移至下游蓮江河與白馬河匯合口(蓮花縣黨校附近)處建設,采用液壓翻板鋼閘壩型式,2孔,單孔尺寸2.5米(高)37米(寬),正常蓄水位162.5米;閘室段順水流方向主要布置進口段、閘室段、出口段,采用底流消能方式。采用底軸旋轉翻板式鋼板工作閘門、集成式液壓啟閉機啟閉,單孔啟閉力2800千牛。
4.橋梁改建方案
由于白馬河兩岸堤防建設,原下梟橋、沙洲屋橋不滿足要求,同意拆除重建,分別采用設計推薦的516、313米預制空心板梁、柱式墩、重力式(樁基接蓋梁式)橋臺、鉆孔灌注樁基礎的橋型方案。下階段應補充必要的工程地質勘察、水文調查核實工作,按照公路橋梁建設標準,合理確定橋面標高,優化、完善橋跨布置和橋梁結構設計。
5.景觀綠化與濕地保護變更方案
(1)為提升城市品位,豐富濱河岸線綠化景觀,根據沿河兩岸土地規則調整、蓮花縣城市專項規劃并結合工程實施情況,原則同意景觀綠化與濕地保護工程進行變更,景觀綠化與濕地保護工程由原批7個節點變更為8個節點,總面積由30.97平方米變更為83.86平方米(含水面)。
(2)原則同意根據蓮江河、白馬河整治河段現有地形、地貌和水文特點,生態植被條件,結合河道防洪排澇工程建設,按照以水為鏈、以點帶面、山水交融、三網融合的設計理念,打造沿江生態修復適宜城市功能需求的濱水生態綠地。變更后蓮江河、白馬河整治河段自上而下依次布置湯渡自然濕地公園、蓮心生態保育島、蓮江濱河濕地、白馬河濱河綠化帶、蓮花陂壩下游濕地公園、蓮花橋至升坊橋生態提升工程、南門橋至漫坊橋生態提升工程、蓮江南段濱江綠化帶等8處景觀綠化、濕地保護節點。下階段應根據蓮花縣總體規劃、城市景觀專項規劃,在滿足河道行洪要求,確保堤防安全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景觀綠化、濕地保護設計。按照多樣性、適宜性、地方性原則,合理配置植物的品種,并考慮水位變化對水生植被的影響,設置沿水位變化梯度的水生植物;亭臺、廊架、公共衛生間等構筑物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四、工程概算
經核定,工程變更后工程總概算由原批35236.08萬元調整為33828.02萬元,具體分項概算詳見附表。
五、其它
除上述變更外,其余未變更工程仍按《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亞行貸款萍鄉市蓮花縣蓮江、白馬河河道綜合整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贛發改外資[2023]364號)、《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亞行貸款萍鄉市蓮花縣蓮江、白馬河河道綜合整治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贛發改投資[2019]687號)有關要求執行。
六、請你委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號)的要求,及時履行變更報批程序,嚴禁未批先建,并按照有關規定完善重要濕地、一般濕地占用等相關審批手續,落實生態減緩、保障等措施,進一步核實建設紅線與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三區三線范圍;嚴格按照可研調整批復、初步設計批復及設計變更要求實施,不得擅自改變建設內容、規模、標準和建設方案,嚴格按照批復的調整概算控制投資。
七、本批復有效期為二年,需要延期的請在二年期限屆滿的三十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本批復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此復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3月6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單位:萬元
序號 | 工程或費用名稱 | 變更前 概算金額 | 變更后 概算金額 | 備注 |
---|---|---|---|---|
Ⅰ | 工程部分 | 31259.28 | 29851.22 | |
一 | 水利工程 | 20387.46 | 20162.73 | |
(一) | 建筑工程 | 15933.98 | 15260.07 | |
(二) | 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 40.94 | 40.48 | |
(三) | 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 | 718.36 | 1055.29 | |
(四) | 施工臨時工程 | 640.81 | 830.51 | |
(五) | 獨立費用 | 2082.54 | 2016.25 | |
(一)至(五)部分投資合計 | 19416.63 | 19202.60 | ||
基本預備費 | 970.83 | 960.13 | ||
靜態總投資 | 20387.46 | 20162.73 | ||
二 | 綠化、景觀工程 | 10871.82 | 8917.38 | |
(一) | 綠化工程 | 5932.71 | 6697.24 | |
1 | 湯渡自然濕地公園 | 404.18 | 404.18 | |
2 | 荷博園 | 2907.13 | 0.00 | 取消 |
3 | 原蓮江南段濱江綠化帶 | 812.16 | 0.00 | 取消 |
4 | 白馬河濱河綠化帶 | 361.53 | 361.53 | |
5 | 蓮心生態保育區 | 35.73 | 35.73 | |
6 | 蓮江濱河濕地 | 714.92 | 714.92 | |
7 | 白馬河河口濕地 | 697.06 | 0.00 | 取消 |
8 | 蓮花橋至升坊橋生態工程 | 0.00 | 1049.77 | 新增工程 |
9 | 南門橋至漫坊橋生態工程 | 0.00 | 1928.32 | |
10 | 蓮花陂下游濕地公園 | 0.00 | 881.12 | |
11 | 蓮江南段濱江綠化帶 | 0.00 | 1321.67 | |
(二) | 景觀濕地工程 | 2568.86 | 729.52 | |
1 | 蓮心生態保育區 | 71.66 | 71.66 | |
2 | 蓮江濱河濕地 | 657.86 | 657.86 | |
3 | 白馬河河口濕地 | 1839.34 | 0.00 | 取消 |
(三) | 電氣工程 | 369.23 | 97.54 | |
(四) | 給排水工程 | 300.00 | 79.25 | |
(五) | 施工臨時工程 | 67.27 | 11.49 | |
(六) | 工程建設其他費 | 1116.04 | 877.70 | |
1 | 建設管理費 | 553.34 | 432.61 | 含工程監理費 |
2 | 項目建議書編制及評估費 | 21.80 | 16.92 | |
3 | 可研報告編制及評估費 | 36.98 | 29.19 | |
4 | 勘察設計費 | 384.43 | 299.24 | |
5 | 環境影響評價費 | 18.73 | 17.87 | |
6 | 工程保險費 | 27.71 | 22.85 | |
7 | 勞動安全衛生評價費 | 3.77 | 1.91 | |
8 | 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 | 69.28 | 57.11 | |
(一)至(六)部分合計 | 10354.11 | 8492.74 | ||
基本預備費 | 517.71 | 424.64 | ||
靜態總投資 | 10871.82 | 8917.38 | ||
三 | 拆除重建橋梁工程 | 0.00 | 771.11 | 新增工程 |
(一) | 工程費用 | 0.00 | 660.54 | |
1 | 兩座中橋 | 0.00 | 456.22 | |
2 | 格梁引道工程 | 0.00 | 170.48 | |
3 | 臨時工程 | 0.00 | 1.76 | |
4 | 專項工程 | 0.00 | 32.08 | |
(二) | 工程建設其他費 | 0.00 | 73.85 | |
(一)至(二)部分合計 | 0.00 | 734.39 | ||
基本預備費 | 0.00 | 36.72 | ||
靜態總投資 | 0.00 | 771.11 | ||
II | 移民征地補償 | 2820.41 | 2820.41 | |
一 | 征地費 | 2427.96 | 2427.96 | |
二 | 弱勢群體扶助基金 | 5.28 | 5.28 | |
三 | 其他費用 | 84.98 | 84.98 | |
四 | 移民安置行政管理費 | 50.36 | 50.36 | |
一至四部分合計 | 2568.58 | 2568.58 | ||
基本預備費 | 251.83 | 251.83 | ||
靜態總投資 | 2820.41 | 2820.41 | ||
III | 水土保持工程 | 758.38 | 758.38 | |
一 | 工程措施 | 213.97 | 213.97 | |
二 | 植物措施 | 128.36 | 128.36 | |
三 | 臨時工程 | 183.29 | 183.29 | |
四 | 獨立費用 | 79.38 | 79.38 | |
一至四部分投資合計 | 605.00 | 605.00 | ||
基本預備費 | 18.15 | 18.15 | ||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 | 135.23 | 135.23 | ||
靜態總投資 | 758.38 | 758.38 | ||
Ⅳ | 環境保護工程 | 57.09 | 57.09 | |
一 | 環境保護措施 | 35.13 | 35.13 | |
二 | 環境檢測措施 | 12.60 | 12.60 | |
三 | 儀器設備及安裝工程 | 0.00 | 0.00 | |
四 | 環境保護臨時措施 | 0.00 | 0.00 | |
五 | 獨立費用 | 7.70 | 7.70 | |
一至五部分投資合計 | 55.43 | 55.43 | ||
基本預備費 | 1.66 | 1.66 | ||
靜態總投資 | 57.09 | 57.09 | ||
Ⅴ | 財務費用 | 340.92 | 340.92 | |
一 | 建設期融資利息 | 331.99 | 331.99 | |
二 | 亞行貸款承諾費 | 8.93 | 8.93 | |
Ⅵ | 總投資 | 35236.08 | 33828.02 | Ⅰ~Ⅴ合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