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萬安工業園區和上猶工業園區擴區調區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 |
標??? ???題: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萬安工業園區和上猶工業園區擴區調區的函 |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萬安工業園區和上猶工業園區擴區調區的函
省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萬安工業園區和上猶工業園區擴區調區的請示(贛發改開發區〔2024〕878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萬安工業園區和上猶工業園區擴區調區。
二、萬安工業園區擴區調區后批準面積為533.16公頃;上猶工業園區擴區調區后批準面積為559.73公頃。擴區調區后的四至范圍和界址點坐標由省自然資源廳落實。
三、萬安工業園區和上猶工業園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和省政府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創新發展以及深化開發區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改革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著力推進項目建設,培育壯大特色產業,完善配套服務功能,打造成為助推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強引擎和增長極。必須嚴格實施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規劃,按程序履行用地報批手續,在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前提下進行建設。
四、吉安市、贛州市政府要加強領導和管理,統籌推進城市和開發區規劃、建設、治理,增強開發區綜合功能,強化政策保障。要依法依規做好土地、林地征收征用和失地農民補償安置工作,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風險防范措施,嚴格保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切實保護和節約水資源。
五、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加強對萬安工業園區和上猶工業園區的指導服務和跟蹤問效,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