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政府采購行政處罰決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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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政府采購行政處罰決定書 |
政府采購行政處罰決定書
當事人:江西好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湖濱東路1269號青山湖香溢花城二區16棟二單元401室(第4層)
法定代表人:張莉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1000910781017
一、違法事實
當事人在江西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儀器設備采購項目05包(招標編號:HW21077)采購項目中未依法對質疑供應商作出質疑答復,違反了《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五條的規定;招標采購檔案中,未發現廣州菲盟斯某公司的《質疑函》、南昌翔普某公司的第一份《質疑函》以及前述質疑的《質疑答復函》,違反了《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該項目因質疑改變結果后,向本機關報送的書面情況報告中,未完整準確說明質疑、答復的有關情況。
上述事實有《采購文件》《質疑函》《質疑答復》等材料為證,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處罰決定和處罰依據
本機關于2023年5月19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了違法事實、依據和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以及享有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的權利,同時告知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即2023年5月26日之前提起。在規定時間內,當事人未向本機關提交陳述申辯材料,未申請聽證,視為放棄陳述、申辯及聽證的權利。
鑒于你單位存在多項違法違規的情形,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七十八條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就相關問題限期改正,并決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權利告知
當事人如對上述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起60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六個月內向南昌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經催告后仍未履行義務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江西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電話:0791-87287799
聯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芳湖路2166號
江西省財政廳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