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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省國資委機構概況 |
省國資委機構概況
江西省國資委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正廳級特設機構,省政府授權省國資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根據省委決定,省國資委成立黨委,履行省委規定的職責。
省國資委的監管范圍是省屬企業(含地方金融企業)和省屬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省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為:江西銅業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鐵路航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江西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江西省咨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鹽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成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江西國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軍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西長天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一、職責調整
(一)將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和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至省審計廳。
(二)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強化以下職責:
1.統籌推進所監管企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所監管企業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2.按照出資人職責,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參加所監管企業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按照管理權限落實事故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
二、主要職責
(一)根據省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所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統籌推進所監管企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所監管企業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五)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參加所監管企業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按照管理權限落實事故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
(七)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擬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市、縣(區)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豐和中大道1198號中江國際大廈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791-8395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