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批復界牌至雙港渠化航道配套整治工程設計變更暨可研調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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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批復界牌至雙港渠化航道
配套整治工程設計變更暨可研調整的函
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運輸廳:
你廳報來《關于界牌至雙港渠化航道配套整治工程可研調整及工程護岸設計變更申請的函》(贛交港航字[2022]1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江西省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關于界牌至雙港渠化航道配套整治工程初步設計變更暨工程可行性研究調整報告的評審意見》(贛評審字[2021]378號),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1變更、調整主要內容及規模
根據《長江水利委員會關于界牌至雙港渠化航道配套整治工程洪水影響評價的行政許可決定》(長許可[2021]1號)、《江西省水利廳關于同意信江界牌至雙港渠化航道配套整治工程洪評水利護岸專項設計的函》有關要求,并結合河岸現狀及整治建筑物布置等工程實際情況,原則同意界牌至雙港渠化航道配套整治工程(項目代碼:2018-360000-55-01-004464)護岸工程進行調整及變更,由原可研批復12段護岸總長10030米、原初步設計批復11段護岸總長8050米,調整、變更為15段護岸總長12547米,調整、變更后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為:
1.新增界牌洲(左)、塔洲村、王家村(左)、蔡家洲禾橫(左)、火舌灘(右)、犁毫洲(右)、磨盤洲(右1)、磨盤洲(右2)等8段護岸,護岸長分別為1283米、780米、850米、200米、433米、884米、861米、622米;
2.清水渡萬家(左)護岸由630米調整為484米,蔡家洲(左)護岸由230米調整為1054米,蔡家洲(右)護岸由1060米調整1091米,蔡家洲禾橫(右)護岸由260米調整為250米,坂頭(右)護岸由760米調整為355米,犁毫洲(左1)和犁毫洲(左2)2段護岸由2640米、800米調整為1段長3165米,磨盤洲(左1)護岸由370米調整為235米;
3.取消干港口(右)、富灣(左)、磨盤洲(左2)等3段護岸,長度分別為500米、450米、350米。
2設計變更方案
原則同意根據長江水利委員會、江西省水利廳行政許可、防洪評價有關要求,結合整治河段河床演變,岸線變化現狀,各河(堤)段地形、地質條件,對整治河段范圍內界牌洲、王家村、清水渡萬家等15段新開挖岸線、迎流頂沖等險工險段河(堤)岸線進行防護,新增、調整后護岸總長12547米。分別采用鋪石、生態護坡、干砌塊石、散拋塊石的護岸型式,鋪石、散拋塊石結構采用0.5米厚塊石鋪石(或散拋)+0.2米厚卵石墊層;干砌塊石結構采用0.5米厚塊石干砌+0.2米厚砂礫石墊層;生態護坡結構采用0.3米厚生態框植草皮+0.08米厚卵石墊層。護岸(坡)坡比不陡于1:3;坡腳采用頂寬2.0米拋石棱體固腳,棱體邊坡不陡于1:1.5。
3概算調整
由于護岸工程變更調整,引起單項工程概算調增171.86萬元,在原批總概算調劑。
請項目單位根據《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號)的要求,嚴格按照可研、初步設計及設計變更批復實施,不得擅自改變建設內容、規模、標準和建設方案,嚴格按照批復概算控制投資。
四、本批復有效期為二年,需要延期的請在二年期限屆滿的三十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本批復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此復
2022年2月11日
抄送:省港航管理局、省港航建設投資集團。 |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辦公室 2022年2月1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