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政務公開監督員制度(試行)
為進一步增強我廳政務公開工作實效性,不斷提升政務公開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廳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聘任廳政務公開監督員。
第二條 政務公開監督員從政務公開領域從業者、群眾代表、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干部、媒體記者等社會各界人士中選聘,不支付報酬,任期2-3年,每屆10人左右。
第三條 監督員任職條件
1.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政策解讀能力,熟悉政務公開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span>
2.能夠與群眾保持良好的關系,有條件及時反饋群眾的需求,幫助群眾排憂解難。
3.有較強的分析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善于發現問題,能夠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反映問題,并能提出建設性意見。
4.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工作紀律,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公正廉潔,不徇私情。
第四條 監督范圍和內容
對我廳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廳屬單位進行監督,主要包括:
1.政務公開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否健全;
2.政務公開網站公開目錄是否科學、詳細、清晰;
3.政務公開內容是否全面、真實、準確、及時;
4.政務公開的形式和載體是否恰當、便民;
5.政務公開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6.政務公開各項工作制度是否落實;
7.政務公開監督渠道是否暢通,解決所反映的問題是否及時。
第四條 監督工作權利
1.查閱我廳政務公開有關制度、資料,了解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2.收集公眾對我廳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對發現的違反政務公開規定的問題,以口頭、電話、電子郵件、書面等形式向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并提出整改建議。
第五條 監督責任
1.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地對我廳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監督;
2.參加監督員座談會,提出意見和建議;
3.參加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政務公開評議活動。
第六條 監督工作紀律
1.遵紀守法、依法辦事;
2.反映情況實事求是,提供信息客觀準確;
3.不得利用政務公開監督員身份從事與政務公開監督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與政務公開監督員的溝通聯系,協調解決監督員監督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2.對監督員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意見,逐一做好記錄,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解決和整改,并向監督員反饋結果。
第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