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資源廳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制作本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我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全省自然資源系統工作實際和職責定位,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深入推進“五型”政府建設,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聚焦“六穩”“六保”,強化政策解讀回應
一是做好“六穩”工作和“六保”任務政策解讀回應。做好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各項涉及自然資源領域的政策舉措及其效果的精準解讀和深度闡釋,實時發布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等涉及自然資源領域的相關政策信息,緊緊圍繞著力穩企業保就業、增強發展新動能、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確保實現脫貧攻堅目標、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積極通過文件解讀、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訪談等方式,深入解讀自然資源重大政策措施出臺的背景、任務,有力促進了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全年發布政策文件解讀9篇,舉辦新聞發布會3次,參加在線訪談、黨風政風熱線等3次。
(二)聚焦中心工作,突出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是做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公開。主動公開全省土地供應計劃(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供應結構、供應布局、供應方式等),指導市縣自然資源部門公開當地土地供應計劃(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供應結構、供應布局、供應方式等)和土地出讓公告(包括出讓土地基本情況、規劃指標要求、競買人資格條件、交易時間安排等)、成交公示(包括地塊編號、位置界址、土地用途、標的面積、空間范圍、出讓年限、成交價格、受讓單位等)、供應結果等信息。二是做好礦業權出讓領域公開。主動公開出讓公告(包括采礦權的項目名稱、開采礦種、地理位置、范圍坐標及面積、生產規模、出讓方式等,以及探礦權項目名稱、地理位置、勘查礦種、范圍坐標及面積、勘查工作程度、出讓年限、出讓方式、資質條件、時間規定、競買要求等)、交易結果(包括中標人或競得人基本情況、中標或競得的礦業權簡要情況、成交時間、成交地點、成交價格、繳納方式等)、審批結果(包括礦業權人、許可證號、有效期限、申請類型等)、項目信息等。三是做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公開。主動公開自然資源工程項目中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市場主體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等)、中標候選人(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個人業績、有關證書及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資格能力條件、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標結果、合同訂立及履行等信息都應向社會公布。四是做好征收土地信息公開。加強征地信息主動公開,落實省級征地信息公開平臺三級聯動機制,對國務院和省政府批準的用地,在規定的時間內,督促各地按照省市縣公開責任分工,及時主動公開用地報批信息。督促各市縣政府落實征地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加強對各地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應及時公開的政府信息檢查監督。切實抓好全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的系統更新、信息完善、內容發布等工作,督促各地在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及時、完整公開征地信息,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全年,平臺發布征地信息351宗(含部分往年補錄信息)。
(三)聚焦服務保障,做好行政履責信息公開
一是做好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完善監測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利用多種平臺,聯合省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全年聯合省氣象局共發布省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22次,成功避讓地質災害13起,避免人員傷亡97人。二是加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信息公開。建立健全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組織開展檢查。將廳掛牌督辦的重大典型自然資源領域違法案件、年度衛片執法監督檢查警示約談市、縣(市、區)名單,通過省廳門戶網站和主要媒體向社會公開,督促整改落實。三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加強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力度,全年共承辦人大建議47件、政協提案68件,均實現辦結率、答復率、反饋率、滿意率“四個100%”。除涉及國家、商業秘密依法需要保密外,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全部辦理結果在省廳門戶網站公開。四是做好財政資金預決算、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根據省財政廳年度省級部門預決算公開的要求,做好廳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繼續推進政府采購信息、監督檢查結果等信息公開。
(四)聚焦制度規范,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一是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0〕17號)要求,編制并公布廳本級《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廳本級)》《城鄉規劃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廳本級)》(贛自然資辦函〔2020〕204號),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統一部署,會同相關業務處室指導全省各地全面梳理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編制完成了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和公開清單,建立縣、鄉兩級政務公開標準目錄體系。完成對全省征地信息公開平臺的升級改造,并持續根據新要求補錄相關數據。二是規范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規范建設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時調整和落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和要求。三是規范辦理依申請公開。全部申請件均在法定時間內辦結,沒有無故不予公開的事項,未收取費用。建立省、市、縣三級查詢調檔機制,有效提升了辦理質量。針對一些存疑、復雜申請事項,主動到當地調查了解,確保在掌握情況準確的前提下擬制答復意見,做到事實清楚、法律依據準確。
(五)聚焦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一是落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新要求。健全主動公開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對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將形成的政策、文件、通報、數據等各類政府信息及時在廳門戶網站、微信微博公眾號、江西自然資源雜志等平臺公開,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重新修訂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定》等5項制度。依法公開機構設置、工作職能等信息,在省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省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省自然資源廳)和廳門戶網站主動公開發布廳規范性文件、規劃、計劃、財務預決算等信息。全年廳門戶網站主動發布信息5137條,“江西自然資源發布”發布微博700余條,“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官方微信發布信息248條。在國家、省級主流媒體刊發稿件780余篇。二是健全完善政務輿情處置回應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務輿情監測、預警、研判、處置和回應工作制度機制,加強與有關主流媒體的溝通,擴大回應信息的傳播范圍。對上級轉辦的政務輿情、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且產生重大影響的政務輿情等,迅速按照有關規定快速響應、有效回應。三是加強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建設。加大廳門戶網站集約化建設推進力度,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統一部署同步建設政府網站統一信息資源庫。開展政務新媒體、微信和QQ工作群集中清理整治,清理關停微信和QQ工作群3個,堅決防止和克服“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推動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加快推進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數據融通、服務融通、應用融通,提升政府網站大數據分析能力、輔助決策能力、整體發聲能力和服務公眾水平。實現省廳門戶網站與江西政務服務網的數據對接,促進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實行網上辦事與實體政務大廳辦事服務信息同源管理,確保線上線下辦事服務信息內容準確一致,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5 | 5 | 5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6 | 減(合并)3 | 985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56 | 減(合并)41 | 6227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41 | 減(合并)25 | 4 | |
行政強制 | 0 | 增1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42 | 97060339.0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35 | 3 | 6 | 74 | 218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 | 3 | 7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6 | 3 | 12 | 5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9 | 2 | 37 | 88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1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5 | 1 | 2 | 23 | 7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3 | 3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1 | 1 | |||||||
(七)總計 | 135 | 3 | 5 | 72 | 215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4 | 1 | 6 | 11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在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廳發現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發布解讀工作不夠主動。一些重大文件政策出臺后,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政策舉措發布引導工作制度》(贛府廳字〔2019〕57號)規定,需同步進行政策解讀,但實際工作中,文件出臺后,一些起草單位相關工作滯后。二是信息主動公開不夠及時全面。一些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內容發布不及時,不全面。
(二)改進問題的措施和方向。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廳以問題為導向,不斷改進工作、破解難題,特別是新的信息公開條例正式生效,促使我們要不斷拓展豐富公開方式、表現形式、公開內容,確實做到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范,以公開促服務。結合2021年全省自然資源工作安排,我廳將重點在以下方面加強工作:一是提升法定職責履責意識,加強相關信息發布。督促全省自然資源系統內各單位和部門、應確實增強信息公開的主動意識,主動公開、主動解讀,切實履行好政府部門制作政策文件并發布解讀的應有職責。二是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的辦理質量。加強對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貫徹,各層級不斷重視信息公開辦理,嚴格依法辦事,確實保障好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為合理保障行政資源,針對申請數量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的申請事項,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政府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廳通過對申請數量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的申請事項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方式和相關辦法,調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引導申請人合理行使權利。三是進一步督促各地規范工作,依法行政。切實依法依規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