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于都縣等7個貧困縣脫貧退出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4-2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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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的通知》精神,按照《江西省貧困縣退出實施方案》,經縣級申請、市級初審、省級專項評估檢查和向社會公示等程序,于都縣、興國縣、寧都縣、贛縣區、鄱陽縣、修水縣、都昌縣均符合貧困縣退出條件。經研究,批準以上7個貧困縣脫貧退出。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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