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應急管理廳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省應急管理廳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19年,省應急管理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部署,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31號)要求,創新公開形式,拓展公開渠道,夯實公開內容,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全年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801條次,其中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政府信息1172條次,“江西應急管理廳”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發布信息629條次,內容涵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行政許可和項目招標采購等多個領域。全年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省應急管理廳共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801條次,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主要業務領域主動公開
1.重大自然災害應對信息主動公開。通過廳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主動向社會公開針對重大自然災害啟動省級防汛抗旱、救災應急響應、下撥中央財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和調撥中央儲備救災物資等情況。每月定期組織召開省減災委成員災情會商會,統籌各類平臺發布災情。同時密切關注全省各地汛情、旱情和其他災情,組織召開了5場新聞發布會,及時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
2.災害預警及生產安全事故警示信息及時發布。在廳網站專設《預警信息》欄目,全年發布預警警示信息29條;按月份發布了12期同日國內重大事故、省內較大事故、省內一般事故警示信息;按月份分別發布了煤礦、非煤礦山、工業制造、化工、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業、火災等事故案例警示;每月全省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情況主動公開。
3.事故查處掛牌督辦信息主動公開。對九江市濂溪區“11·19”較大交通事故、上饒信州區“6·22” 較大交通事故、宜春市上高縣中盛非金屬材料有限公司“6·9”較大淹溺事故、南昌市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號高爐“5·29”較大爆裂事故等進行通報及掛牌督辦;對全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三項整治”及“打非治違”百日行動進展情況工作進展情況等,進行公開通報。
4.行政許可等信息主動公開。省應急管理廳對負責行政審批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安全許可決定及安標化達標定級,以及申請安全許可的流程、材料等及時在廳網站主動公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證的有效證件,現在均可以在“贛服通”上查詢,方便民營企業提供電子化證明信息。
5.項目招標采購信息主動公開。省應急管理廳嚴格按照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對應急指揮信息系統、防汛抗旱物資更新、省級森林防火物資設備更新、安全監管執法裝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采購項目等在廳網站進行公示。
6.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性文件及時公開。省應急管理廳先后公開了《江西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等規定,以及《江西省應急管理廳網絡安全應急預案》《江西省應急管理廳網絡安全管理規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政務服務工作制度》《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支持和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等規范性文件。
(二)其他重點領域主動公開
1.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規范公開應急管理領域辦事清單、指南,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制度要求,大力推進“只跑一次”、“一次不跑”改革,允許民營企業和其他企業通過郵寄、電子信息系統提交許可申請和傳遞相關證件。從2019年1月1日起,工作日中午提供延時服務,雙休日、節假日提供預約服務,方便群眾辦事。
2.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江西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出臺后,省應急管理廳黨組書記、廳長龍卿吉做客新華訪談,就該《實施細則》進行解讀。同時,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等三項制度進行解讀,并通過微信公眾號推送相關信息,有效提升政策的可讀性,增強社會影響力。
3.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貞婈P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量22條,對網名留言咨詢的473條信息,及時全部進行了回復;在春運、汛期、臺風、雨雪冰凍天氣等特殊時段,主動發布安全提示信息80余條次,提醒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安全生產宣傳月、“119”消防日等活動為載體,積極普及安全知識,提升公眾安全意識。
4.及時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2019年省應急管理廳共收到人大建議1件、政協提案5件,全部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完成辦理工作。公開發布《關于2019年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詳細報告,主動接受人民監督,積極回應人民呼聲。
5.規范監督審查。省應急管理廳規范辦文辦會審批制度,設置公開屬性審查環節,逐件明確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屬性。細化完善主動公開目錄,依法制定負面清單,按照“誰公開,誰審查”和“一事一審”原則,嚴格落實保密審查制度,2019年未發生泄密失密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6 |
規范性文件 | 6 | 6 | 5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922 | -167 | 755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7 | -3 | 4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無 | 無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35 | 2278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9年,省應急管理廳收到自然人和法律服務機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各1件。2件申請均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未出現超期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1 | 0 | 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1 | 0 | 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開 | 1. 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 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 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 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無法提供 | 1. 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處理 | 1. 信息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9年省應急管理廳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件。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年來,省應急管理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標準還不夠高,內容還不夠全面,信息更新還需要更及時,公開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進一步提高。 針對上述問題,省應急管理廳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完善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增強信息公開實效,結合機構改革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助力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
(一)健全工作機制。根據2019年5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強政策學習,健全工作制度,落實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舉措,規范辦理流程,形成工作閉環,切實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針對性、操作性。
(二)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調整部門權責清單、主動公開目錄等事項。深化事故隱患信息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扎實推進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重大政策和重要文件的解讀工作,增強公眾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三)加快推進平臺建設。加快推進政府門戶網站更新建設,在推廣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等方面做文章、下功夫。加強與各大媒體溝通合作,及時準確發布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等突發事件的官方信息,回應公眾關切,引導社會輿論,切實提升應急管理政務公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