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廳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和要求,向社會公布2019年度本單位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1、信息公開力度不斷加大。通過大力推進“五公開”,強化政策解讀,快速回應關切,加強制度建設,推動我廳政務公開工作全面發展。 截至目前,在省政府政務信息平臺,主動上傳并公開信息860條。主動回應群眾訴求。收到群眾申請政務信息公開辦件13件,全部在規定時間內辦結,及時為群眾答疑解惑。此外,繼續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發布公眾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重要水利信息,在今年防汛抗旱攻堅階段,第一時間在省政府平臺上公共服務與民生信息板塊及時并更新水情旱情,及時向社會公布最新信息,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以優良的政務環境助推江西省水利改革發展。
2、提案辦理效率不斷強化。高度重視和認真對待每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強化辦前辦后溝通協調,著力加快辦理速度,注重提高辦理質量是辦理好建議提案的關鍵。今年我廳共承辦人大建議17件,省政協提案17件,所有建議提案均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畢,辦結率100%,代表滿意率達100%。并按績效要求掛省政府信息公開欄和廳門戶網站公開。
3、政務服務效率不斷提升。一是完成數據共享年度工作任務。按照“2019年省直部門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任務分工”要求,實現水利政務信息“集約化、系統通、數據通、應用通”。二是申請實施政務數據共享應用試點,起草制定了《江西省水利廳政務數據共享應用試點實施方案》,我廳以水旱災害防御為試點,通過跨行業部門數據共享,探索應用創新,進一步提升我省水旱災害防御管理能力,目前除向其它單位共享了水利數據外,接入了3類其它廳局數據。三是“贛服通”水利應用服務順利上線。根據省政務“贛服通”建設工作要求,完成了贛服通在廳機關的宣傳,并通過征求意見、聯系各業務處室,指導信息中心完成了5個“贛服通”水利應用服務的順利上線,為全省用戶提供服務。其中電子證照兩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水許可證”和“江西省河道采砂許可證”;綜合服務3個:“全省水庫水位查詢”、“全省河道水情查詢”和“全省點雨量查詢”。四是積極回應熱點政務輿情,辦理省委“民生通道”轉辦件5件,處理省政務服務平臺辦件31條,及時關注、回復和轉交“廳長信箱”“在線咨詢”“投訴監督”留言共計210余條。五是加強廳網站建設,牽頭協調信息中心,完成省政府集約化平臺遷移,并對網站進行改版升級,提升服務功能。我廳網站在年度省政府網站績效評估中獲得“優秀”。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7 | 0 | 63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0 | 0 | 0 | |
行政強制 | 8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 | 2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06 | 232.82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2 | 0 | 1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 | 0 | 0 | 0 | 0 | 3 | 9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4 | 0 | 4 | 0 | 0 | 3 | 18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7 | 0 | 1 | 0 | 0 | 3 | 2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五公開”落實有所欠缺
主要表現在:信息公開時間有所滯后,未及時更新,如《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未在規定時間前公開等。針對此類問題,主要采取以下改進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公開內容。如參照水利部做法,將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決定及時在廳網上進行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批復文件名稱及文號,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審查意見,方案報告書等。二是高質高效推進建議和提案辦理。強化辦前辦后溝通協調,著力加快辦理速度,對承辦的人大建議和省政協提案,均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畢。三是繼續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發布公眾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重要水利信息,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2、政策解讀信息偏少
主要表現在:政策解讀欄目信息偏少,一些重要規章制度未及時進行解讀,且解讀形式較單一。針對此類問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推進重大決策部署落實。通過廳網站、微信公眾平臺等渠道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依政務公開管理規定予以公布。二是及時舉辦新聞發布進行解讀。及時對《江西省湖泊保護條例》《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工作方案》、河長制湖長制立法工作、我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等重點工作進行解讀。三是對主動公開的政策性文件補充政策解讀及時補充完善。
3、監督保障公開還不夠到位
主要表現在:政務公開工作問題整改不到位,一些部門的信息公開存在不規范現象等。針對此類問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過實施《江西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著力提升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強化水利政務公開平臺建設管理,切實提高組織管理能力水平。二是圍繞水利政務公開工作實際,抓好廳機關和全省水利系統政務公開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平,并定期對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我廳將繼續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是繼續整合信息公開渠道。大力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與網上辦事、網上交流相結合,進一步加強新媒體平臺的利用和管理,全面提升政府網站信息發布、在線服務和互動交流水平,促進行政機關工作公開透明運行。
二是繼續強化“五公開”機制落實。將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會議舉行、行政許可、執法監督和政務服務各個環節。繼續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發布公眾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重要水利信息,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三是繼續加大人員培訓力度。提高機關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總結積累經驗,有針對性地改進工作,對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系統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