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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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6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造“四最”營商環境、推進“五型”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開展我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深入實施省委、省政府關于打造政策最優、成本最低、服務最好、辦事最快的“四最”營商環境和推進忠誠型、創新型、擔當型、服務型、過硬型的“五型”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以更好更快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為導向,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創新“六多合一”(多規合一、多系統合一、多介合一、多評合一、多審合一、多測合一)集成審批模式,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
(二)改革內容。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準化。
(三)主要目標。2019年上半年,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省和各設區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到2019年底,省、市、縣三級全面推廣使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確保2020年底實現與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統一。
二、統一審批流程
(四)精簡審批環節。精減審批事項和條件,全面梳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減少保留事項的前置條件,簡化申請材料。下放審批權限,按照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原則,對下級機關有條件有能力承接的審批事項,下放或委托下級機關審批,并及時給予指導。合并審批事項,對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于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實現“多審合一”。轉變管理方式,對能夠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規范運行機制。壓縮審批范圍,對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的,將規劃條件納入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單位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步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通過政府收儲土地后出讓方式供地的項目,不再辦理考古調查、勘探許可,相關文物保護工作由政府在土地出讓前完成;進一步縮減企業投資項目核準范圍,及時修訂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江西省)》。調整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準手續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后直接辦理接入事宜。各地要梳理并提出所有審批事項的精減、下放、合并、轉變管理方式、調整審批時序的意見和清單,制定完善相關配套管理制度。各地可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范圍)、實行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等。
(五)規范審批事項。按照國務院統一要求,對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本著合法、精簡、效能的原則,制定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統一各項審批事項名稱、法律依據、適用范圍、前置條件、具體權限、申請材料和審批時限,并實行動態管理。各設區市要制定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清單原則上要與省政府審批事項清單一致,超出范圍的要上報備案,并說明理由。
(六)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準、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審核確認、施工許可證核發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并行推進。每個審批階段明確一家牽頭部門。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牽頭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限定時間完成審批,各階段中的審批事項不互為前置。
(七)分類制定審批流程。根據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省和設區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政府投資、社會投資等不同類型工程的審批流程圖,并結合實際,按照不同工程建設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盡可能細分,進一步梳理合并和簡化審批流程。對社會投資且帶方案出讓土地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建筑面積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并為一個階段,在其他工程建設項目中也可探索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并為一個階段。
(八)開展“四聯合”改革。實行聯合圖審,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全面推行施工圖“多審合一”改革。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實行聯合測繪,對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土地、房產、人防、消防等審批的各項測繪中介服務,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多測合一”。實行聯合勘驗,對市縣屬地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確需開展現場勘驗的,由各地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組織相關部門聯合開展一次勘驗,原則上不得重復進行勘驗。實行聯合驗收,對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
(九)推行區域評估和聯合評估。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新區、特色小鎮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規劃水資源論證、洪水影響、水土保持、文物保護和考古、氣候可行性等評估評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鼓勵對不同事項進行聯合評估,創造條件,探索合并項目前期推進階段涉及的評價和評估中介服務事項,形成“多評合一”或“多本合一”。實行區域評估的,政府相關部門應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告知建設單位相關建設要求。
(十)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后補。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申請人按照要求做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直接做出審批決定。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實行容缺受理,經項目單位書面承諾,可以在相關審批事項辦結時限前補齊相關申請材料。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臺
(十一)建立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各設區市政府要充分依托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的基礎支撐能力和省“住建云”平臺的業務大數據支撐能力,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整合建設覆蓋地方各有關部門和市、縣(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與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要將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納入系統管理,并與國家和各設區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現數據實時共享。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實現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有效指導和監督。地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應當具備“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在線并聯審批、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張藍圖”基礎上開展審批,實現統一受理、并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扎實推進“多系統合一”改革,以應用為導向,打破“信息孤島”,2019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實現相關審批事項一網通辦,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省和設區市政府要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整合建設資金安排上給予保障。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十二)“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全面梳理本地各類規劃和空間管控要素,統籌整合各類規劃,劃定各類控制線,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整合空間管控數據,明確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形成管控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和管控規劃明晰的空間規劃圖。完成差異圖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間規劃矛盾和差異的工作計劃,努力消除主要空間規劃矛盾和差異,不斷提高“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效率。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推進“多規合一”業務協同,統籌協調各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提出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為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提供依據,加速項目前期策劃生成,簡化項目審批或核準手續。
(十三)“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全省縣級及以上政府大力推進政務大廳建設,整合各部門和各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建立完善“前臺受理、后臺審核”機制,制定全省“一窗受理”工作規程,實現綜合服務“一個窗口”統一收件、出件、咨詢的服務管理。鼓勵為申請人提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咨詢、指導、協調等服務,幫助了解審批要求,提供相關工程建設項目的申請材料清單,提高申報通過率。按照“屬地為主、部門聯動,企業自愿委托、政府無償服務”原則,建立常態化代辦隊伍,健全代辦運行機制,推行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政府代辦制,實現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等重點發展區域全覆蓋。
(十四)“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各審批階段均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牽頭部門制定本階段統一的辦事指南和申報表格,每個審批階段申請人只需提交一套申報材料。建立完善審批清單服務機制,主動為申請人提供項目需要審批的事項清單。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應當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
(十五)“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個階段的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范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牽頭部門負責制,落實牽頭責任,完成牽頭任務。建立審批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部門意見分歧。建立跟蹤督辦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實施督辦。各政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大及司法機構的溝通協調配合,加快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地方標準的立改廢釋工作,修改或廢止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相符的相關制度,建立依法推進改革的長效機制。
五、統一監管方式
(十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統一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模式,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承諾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承諾人未履行承諾的,審批部門要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追究承諾人的相應責任。
(十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結合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中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子系統,完善申請人信用記錄,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對失信企業和從業人員進行嚴格監管。將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行為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十八)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實行服務承諾制,明確服務標準和辦事流程,規范服務收費。開展“多介合一”改革,推進組建中介機構聯合體,由一家中介機構聯合相關中介機構,打包提供多類中介服務,變多個中介報告為一個綜合報告。將工程建設項目中介服務納入全省中介服務超市平臺統一管理,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全省中介服務超市平臺互聯互通,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管。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要全部入駐政務服務大廳,實施統一規范管理,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壓實工作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等“放管服”各項改革任務的協同聯動,形成改革合力。各設區市政府要全面領導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改革主體責任,成立以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指導和督促,為改革工作提供組織和經費保障,制定本地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按照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號)要求,大力支持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十)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橫向聯系和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督促指導地方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省、市、縣(區)要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采用集中培訓、網絡培訓和專題培訓等方式,加強對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和申請人的業務培訓,對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解讀和輔導,提高改革能力和業務水平。
(二十一)嚴格督促落實。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評估評價機制,重點評估評價各設區市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和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以及改革公開、接受監督等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報省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各設區市政府要加大對本地有關部門工作的督導力度,跟蹤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定期向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建立改革公開制度,省和設區市政府要將改革工作方案、審批流程圖、審批事項清單、改革配套制度、評估評價標準、改革工作進度、評估評價和投訴舉報核查情況通過政府官網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十二)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報道相關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強輿論引導,增進社會公眾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為順利推進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件:
1.江西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江西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任務分解表
附件1
江西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易煉紅 省長
副組長:劉 強 省委常委、副省長
成 員:宋迪維 省政府辦公廳巡視員
盧天錫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
羅勇兵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張和平 省發展改革委主任
楊貴平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
涂建生 省公安廳副廳長
張愛華 省國家安全廳廳長
王國強 省司法廳廳長
朱 斌 省財政廳廳長
劉三秋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
張圣澤 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陳小平 省生態環境廳廳長
王愛和 省交通運輸廳廳長
羅小云 省水利廳廳長
胡漢平 省農業農村廳廳長
劉翠蘭 省商務廳廳長
池 紅 省文化和旅游廳廳長
丁曉群 省衛生健康委主任
龍卿吉 省應急廳廳長
金俊平 省信息中心主任
詹豐興 省氣象局局長
邱水文 省林業局局長
彭光華 省人防辦主任
劉 晨 省地震局局長
廖裕良 省政務服務辦主任
熊覺非 省通信管理局局長
姚格平 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具體負責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關日常工作。盧天錫兼任辦公室主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王海濤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相應崗位職責人員自行遞補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