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廳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江西省公安廳
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要求,特向社會公布江西省公安廳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電子版可在江西省公安廳門戶網站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網下載。
一、概述
2016年,江西省公安廳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贛府廳字〔2016〕67號)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緊緊圍繞全省公安中心工作和公眾關切,推進重點政府信息公開,加強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熱點回應工作,進一步提升公安機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助力我省深化改革、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設。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江西省公安廳通過門戶網站、微博、微信等渠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886條,其中門戶網站公開3652條(含“主動公開”文件7份),占19.3%;微博公開13626條,占72.1%;微信公開1608條,占8.5%。
(一)進一步拓寬警務公開渠道。2016年8月,省公安廳依托江西公安網上辦事大廳打造推出了“報警結果查詢”網上服務平臺,首次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開公安機關執法辦案情況,全面向社會公開全省公安機關對群眾報警進行受理、受案情況,也建立了從社會外部對公安機關全警情錄入的監督機制,是我省公安機關警務機制改革的一項重大創新,進一步推動了我省公安機關警務公開工作,構建了更加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促進了我省公安機關執法公開公平公正。
(二)戶政服務更加公開便民。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江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在省公安廳門戶網站全面公開投靠類、購房類、人才類、投資經商類、務工類等戶口遷移程序、所需手續、辦理要求和時限,有力服務農業轉移人口遷移落戶。同時,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江西省居住證實施細則》(贛府廳發〔2016〕10號)《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6〕11號),細化居住證申領條件及程序、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信息,以及無戶口人員落戶條件、程序和要求。針對群眾關注的第一批10年期二代身份證到期換證工作,專題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相關情況,確保群眾在規定時間內領取居民身份證,保障群眾合法權益。通過微博、微信、互聯網、報紙大力公開和宣傳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戶口遷移網上“一站式”辦理等戶政便民利民服務舉措,及時解答相關問題,極大方便了群眾辦事,受到社會廣泛好評。2016年7月,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專門宣傳報道我省異地辦證服務工作。2016年,通過網站、微博、微信等渠道主動公開戶籍政策等信息160條,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開24條。
(三)加強行政權力信息公開。對省本級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進行調整,由11項調整為12項,并及時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規范,將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審批時限、收費項目和標準、執法程序、承辦機構、監督投訴等內容細化分解,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圖,通過網上發布、在辦證場所張貼、電子查詢等方式進行了全面公開。同時,編制新增行政審批事項的責任清單,并及時在省公安廳門戶網站主動公開。
(四)推進政府采購預決算公開。根據《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贛財預〔2016〕6號)《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決算的通知》(贛財行〔2016〕11號)要求,及時在省公安廳門戶網站全面公開了2016年部門預算和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除涉密項目以外,可以公開的裝備、被裝等33個政府采購項目,全部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進行公開采購,并嚴格按照有關程序規定,及時發布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公告、更正公告、結果公告(含中標、流標)等信息202條。對于單一來源項目則嚴格實行審前公示制度,及時公開采購原因、唯一供應商名稱和專家論證意見。
(五)大力推動政策解讀及警務公開工作。積極做好重要政策出臺的解讀工作,重要政策法規出臺后通過微博微信平臺做好相關解讀,特別是緊緊圍繞新法新規出臺、便民利民措施等方面組織實施政策解讀,讓公眾更好地知曉、理解各項政策和改革措施。借助傳統媒體、新媒體平臺,發布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及應急處置情況,發布、宣傳重大警務活動、專項行動的實施情況及成果,加強警民互動,推動警群關系的和諧發展。2016年,共開展在線訪談1次,舉辦新聞發布會12次,在電視、廣播電臺、報紙報刊等傳統媒體上發布各類新聞稿件1500余篇,發布微博13626條(其中新浪粉絲16.9萬人、騰訊粉絲37.3萬人、人民網粉絲44.9萬人),江西公安政務微信發布信息1608條(微信粉絲7.3萬人),均取得良好效果。
(六)強化警媒融合互利互惠。2016年,省公安廳主動服務新聞媒體,邀請新聞媒體參與宣傳策劃活動,以采風形式走進安福縣公安局和弋陽縣公安局等基層優秀公安局,既宣傳了公安工作,又密切了警媒關系,促進了警媒良性互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1月8日我國第17個記者節,省公安廳舉行第三屆警媒座談會,深入交流探討信息化時代背景下深化警媒溝通方式、開辟警媒合作領域、加強公安新聞宣傳等話題,進一步升華警媒關系。
(七)加強新媒體平臺建設。充分發揮新媒體平臺互動性強、網民參與度高的優勢,不斷增強自媒體平臺的關注度和影響力,先后組織小記者走進省公安廳110指揮中心參觀體驗、小學生參觀東湖青少年宮禁毒教育基地、走進江西警察學院開展“關注江西公安送好禮”活動。同時,積極做好日常的微博私信回復工作,進一步增強江西公安雙微平臺與粉絲的互動,提高與粉絲的粘合度。2016年,“江西公安”微信公眾號步入發展快車道,關注度和影響力穩步提升,并榮獲2015年度江西“十佳政務微信(綜合類)”。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6年,省公安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件,其中網絡申請10件,信函申請2件;全部按照申請人要求回復的方式及時辦結答復,其中屬于已主動公開1件、同意公開6件、同意部分公開1件、不同意公開1 件、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的3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省公安廳沒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的費用。
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未發生有關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近年來,省公安廳持續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有效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促進了法治公安建設。但也存在一些主要問題:一是主動公開的渠道不夠廣;二是政策解讀的主動性不高;三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能力不夠強。下一步,省公安廳將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采取具有針對性的工作舉措,全面推進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
(一)拓展政務公開渠道。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圍繞公安中心工作,細化公眾參與事項的范圍,通過調查研究、聽證座談、咨詢協商、列席會議等方式,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強化平臺建設管理,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強化與主要媒體、主要新聞網站的聯動,發揮政府微博、微信的獨特作用,全方位、多層次深入開展線上線下互動活動,增強信息傳播實效。
(二)突出政務公開重點。緊緊圍繞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突出以下政務公開重點: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各類實施細則、管理辦法、具體應用解釋等規范性文件;本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財政預決算情況,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批準、實施和政府采購情況;公安機關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及應急處置情況,針對不實傳言或謠言,需要解疑釋惑、澄清事實的事項;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會征詢意見的事項等。
(三)提升輿情回應實效。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涉警輿情監測回應工作。把握輿情收集重點,擴大輿情收集范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對涉及本地本單位的重要涉警輿情和社會關切等熱點問題,認真研判處置,及時發布準確權威信息,澄清事實。強化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初步核實情況、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處置進展情況動態發布后續信息。涉及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做到快速反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