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江西省公安廳
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要求,特向社會公布江西省公安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網和江西省公安廳門戶網站下載。
一、概述
2015年,江西省公安廳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22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贛府廳字〔2015〕57號)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緊緊圍繞全省公安中心工作和公眾關切,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健全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公安機關公信力,促進了法治公安、創新公安、廉潔公安和服務型公安建設。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江西省公安廳通過門戶網站、微博、微信等渠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2281條,其中門戶網站公開4032條,占18.10%;微博公開13543條,占60.78%;微信公開1026條,占4.60%;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開3680條,占16.52%。
(一)行政權力運行透明公開。一是加強行政審批改革信息公開。嚴格按照省審改辦要求,及時組織開展省本級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做到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及時下放,大力壓減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對廳機關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規范和流程再造,將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審批時限、收費項目和標準、執法程序、承辦機構、監督投訴等內容細化分解,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圖。通過清理,在2009年向省政府備案的52項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基礎上,精簡壓縮41項(含取消、轉變為服務職能以及委托下放),保留11項,精簡率高達78.8%,單項行政審批時間在承諾時限的基礎上均縮減了30%以上。目前省本級共有11項行政審批,已通過網上發布、語音查詢、在辦證場所張貼、電子查詢等方式對進行了全部公開。二是推進行政權力信息公開。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清理省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領導機構,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開展行政權力清理工作,同時做好合法性審查,從權力清單與設定依據的匹配性、設定依據的合法性、權力事項的合理性以及行政權力運行圖的規范性、準確性等方面,對權力清單進行全面審查,目前行政權力清單的清理工作已經結束。清理后,行政權力清單共計53項(不含涉密事項),于6月5日通過廳門戶網站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加強執法辦案公開。在2014年度公開執法辦案進度和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公開立案、強制措施和起訴等環節的法律文書,并在執法公開設備中增加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的公開模板、流程圖及樣表,進一步豐富執法辦案公開的內容。
?。ǘ┴斦Y金信息公開更加規范。根據《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贛財預[2015]11號)和《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批復2014年度部門決算的通知》(贛財行 [2015]43號)要求,在江西省公安廳門戶網站及時主動公開了2015年收支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和“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并全面公開了2014年收支決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和“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三)政府采購信息全面公開。除涉密項目外,可以公開的裝備、被裝等政府采購項目共計33個,全部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進行,并嚴格按照有關程序規定,及時發布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公告、更正公告、中標結果公告、流標公告等信息139條。對于單一來源項目實行審前公示制度,及時公開采購原因、唯一供應商名稱和專家論證意見。
?。ㄋ模┐罅ν七M政策解讀工作。積極做好重要政策出臺的解讀工作,重要政策法規出臺后通過微博微信平臺做好相關解讀,特別是緊緊圍繞網上辦事服務、全警情錄入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心工作組織實施政策解讀,讓公眾更好地知曉、理解各項政策和改革措施。2015年,共開展在線訪談4次、舉辦新聞發布會4次、發布微博13543條(其中新浪粉絲13.3萬人、騰訊粉絲38.2萬人、人民網粉絲33.3萬人)、江西公安政務微信發布信息1026條(微信粉絲5.8萬人)。
?。ㄎ澹┙∪晟普展_機制。全面加強和改進全省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公安機關政務公開管理暫行辦法》,統一了全省公安機關政務公開的標準和流程,有效推進了全省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常態化。扎實開展政務公開“一網清”工作,下發了《江西省公安廳門戶網站政務公開職責分工》,明確了公安廳門戶網站政務信息發布的職責和要求,有效提升了公安政務信息的透明度。為嚴格落實“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對近三年來廳機關各類政務信息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規范了廳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同時下發通知部署開展全省公安機關政務信息“一網清”工作,推動全省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在強化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基礎上,進一步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通過網上依申請公開系統、信函等形式接收公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注重與申請人溝通聯系,積極做好解疑釋惑工作。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6件,其中同意公開2件、部分公開2件、不同意公開1 件、告知作出更改1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的費用。
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未發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信息公開的主動性還需進一步加強。二是信息公開不全面、不及時,存在信息遺漏現象。三是信息公開不同步,有的只注重通過微信、微博以及部門網站發布信息,而忽視了廳門戶網站是公安信息發布的主要平臺和渠道。為此,2016年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公眾關切,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不斷增強公開實效,保障人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真正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ㄒ唬┲鲃庸_制發公文。按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對非涉密公文應當準確標注公開屬性,特別是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公文,應當做到主動公開、及時公開。
?。ǘ┤婀_政務信息。按照《江西省公安廳門戶網站政務公開職責分工》,及時更新政務公開欄目,及時搜集、整理、公開有關公安機關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生的重大案事件以及需要向社會征詢意見、解疑釋惑或澄清事實的事項等政務信息,確保公布的信息全面、準確、真實、鮮活。特別是通過部門網站、微信、微博或其他平臺公開的政務信息,要第一時間在廳門戶網站進行同步公開。
?。ㄈ┘皶r公開財經信息。按照政務公開相關要求,主動公開部門預算、決算以及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等財經信息,特別是對于非涉密的重大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信息,應當在省政府采購網和廳門戶網站同步對外發布,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ㄋ模┘哟蠖酱贆z查力度。建立季度巡查通報機制,加大政務信息公開檢查力度,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履行好工作職責,將網上政務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江西省公安廳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22281 |
?。ǘ┩ㄟ^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032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3543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026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368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ㄒ唬┗貞婈P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ǘ┩ㄟ^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4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4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ㄒ唬┦盏缴暾垟?/p> | 件 | 6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3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3 |
?。ǘ┥暾堔k結數 | 件 | 6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6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6 |
1.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2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2 |
3.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1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4.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5.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1 |
6. 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ǘ┍灰婪m錯數 | 件 | 0 |
?。ㄈ┢渌樾螖?/p>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ǘ┍灰婪m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七、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ㄒ唬┱匍_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