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全文分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七個部分。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以在江西省司法廳門戶網站(http://sf.jiangxi.gov.cn)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xxgk.jiangxi.gov.cn)上下載。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江西省司法廳法制處聯系(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8號;郵編:330046;電話:0791-86269923;電子郵箱:jxssftfzc@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22號)下發后,我廳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有關要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著力抓好政府信息主動發布。
一是認真做好行政權力信息公開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安排,自去年12月份至今年9月,我廳開展了本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便民事項的梳理編制工作。經梳理,共保留行政權力66項。對保留的每項行政權力,我們均制訂了相應的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了權力對應的責任、責任人、追責情形和追責依據等等。對其中的行政審批事項,我們還全部重新印制了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方便群眾辦事。目前,我們已將本部門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便民事項和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全部在省政府政務服務網和我廳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二是按要求公開財政資金信息和政府采購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廳已按統一時間公開了預決算,同時對與上年同期相比出現的增減變化情況作出了說明。在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方面,我廳嚴格落實采購預算公開制度,招標和非招標項目的采購預算均在招標(采購)公告中予以公開。
(二)積極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我廳通過設立廳長信箱、設立群眾熱線、設置在線論壇、開通微平臺,提供電子郵件、網上論壇、留言板、移動客戶端等方式,積極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和渠道,不斷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層次和水平。
一是開設廳長互動平臺。為進一步加大司法行政機關與廣大群眾的溝通與交流,我廳在門戶網站上開設了主要領導的實名博客——“廳長專頁”,將我廳主要同志的個人資料、最新活動、工作講話、影像資料等在第一時間公布上網,公開于民。為了直接了解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和愿望,我們在“廳長專頁”中專門開辟了與廳長互動交流的“給我留言”欄目,取得了極大反響。僅今年1-11月,在網上向我廳主要領導提出的意見建議就達1.2萬條,查詢訪問數高達260余萬人次。對這些公眾留言,我廳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親自審看,對能夠解答的問題當天就親自予以解答;對于需要研究回復的,立即交辦相關處室的責任人,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答復意見,做到了件件有回復,事事有回音。
二是完善咨詢互動服務功能。為及時處理社會公眾在網上提交的意見、建議和問題,提高公眾參與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互動欄目的活力,我廳建立和完善了網上公眾意見處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要求:對能夠解答的問題1天內予以解答;對于需要研究回復的,承諾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于超越職責范圍內的問題,要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提出可操作性的答復意見。截至11月底,今年以來我廳通過門戶網站回復社會公眾提出各類意見、建議、咨詢達5112件,內容涵蓋了司法廳工作職能的全部領域。
(三)不斷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
一是加強數據建設基礎。政府門戶網站是信息公開的主要載體,大數據建設是門戶網站的基礎,也是信息公開的關鍵環節。今年,我廳全面升級了門戶網站上的“法律法規檢索平臺”,為百姓提供了一個無需注冊、無需付費,可任意查詢到海量法律法規原文信息大型數據庫系統,這就是我廳依托自身獨有的強大法律法規數據庫資源,在門戶網站上開通的全省唯一在線法律法規檢索服務平臺的實效功能。該檢索數據庫收錄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所有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判例、規范性文件、國際條約、公約和慣例、各省地方性法規50萬余篇,而且以每年3萬篇的數量遞增。升級后的平臺具有全文定位、任意轉換的搜索功能,方便了群眾檢索查詢獲法律法規信息,極大地提升了我廳網上信息公開的能力和水平。截至11月底,僅今年我廳在網上公開發布的法律法規信息就達3.2萬條,查詢訪問數高達370余萬人次。
今年我廳還在門戶網站上新設立了“電子公文查詢中心”,與廳機關內部的辦公OA系統進行了聯網并行、數據共享,通過OA系統流轉生成的非涉密電子公文,可實現無縫銜接、一鍵上網,打造了大數據條件下信息公開的新模式。與此同時,我廳還不斷創新電子公文發布的內涵和質量,在全省黨政機關中率先推出了“所見即所得”的電子公文公開形式,將OA系統中生成的原版紅頭紅章的標準電子公文,全部推送到網上公開平臺上讓群眾自由檢索查詢。標準的電子文頭、鮮紅的電子印章、規范的文件格式,原來這些只能在黨政機關內部傳遞的信息載體,如今已經通過網絡大數據資源向百姓進行了全面公開,我廳也成為全省黨政機關中第一個實現全程網上公開原版電子公文的部門。截至11月底,就有173萬人次通過該平臺檢索獲取我廳原版電子公文。
二是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制度體系。為進一步規范網上信息公開工作,今年我廳對歷年來出臺的有關網上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進行了整合和修訂,制定下發了《江西省司法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司法廳門戶網站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贛司信字〔2015〕9號),對大數據條件下網上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內容、范圍、途徑、方式、責任和監督檢查做出了明確詳細的規定,保證了我廳網上信息公開工作的與時俱進、持續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466條。
為方便群眾了解我廳公開的信息,我廳主要通過江西省司法廳門戶網站上設立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省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發布政府信息,另外,我廳還通過報紙、電視、廣播、雜志、微博等媒體發布部分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該5件申請均通過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依申請公開系統提交。對所有申請我們均按規定進行了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未進行任何收費,不存在向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5年,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和行政訴訟案,我廳也未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舉報、投訴。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內部協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有尚差距,政府信息公開的數量和質量有所不足。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繼續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專司其責的工作格局,同時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銜接有序、運轉順暢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不斷增強各部門之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合力。
二是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主動做好重大政策法規解讀,妥善回應公眾質疑,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逐步增加社會公眾關心和關注的內容,建立健全政策解讀及公眾關注熱點回應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公開工作水平。
三是加強業務技術培訓和指導,進一步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和原則、范圍和內容、方式和程序,增強對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附件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2015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江西省司法廳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26466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2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2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5712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55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571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6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3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1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1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5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5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5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5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5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2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8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8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 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40 |
單位負責人:沙聞麟 審核人:鄧京平 填報人:符波
聯系電話:0791-86269923 填報日期:2016年1月25日